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