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 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