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 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 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 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 披腹心, 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 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 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 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 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 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 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 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 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 以成名,虽义 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