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