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 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 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 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 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 ,汉发南方吏卒往 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 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 赋,故能赡 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