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 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 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 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 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 人;远者数千 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 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 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 至更数赦十有馀 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