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 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