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 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 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