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 为国近淮 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 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 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 迎与奸服舍 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 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 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 事既闻,汉公卿请 捕治建。 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 王服所犯,遂自杀 。国除,地入于汉, 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