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 子共伯馀立为君。共伯弟 和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 赂;和以其 赂赂士, 以袭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入釐侯羡自杀。卫人因 葬之釐侯旁 ,谥曰共伯,而立和为卫侯,是为武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