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 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 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 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辱 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 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 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 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 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 曰:“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於北军, 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吏方验 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 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 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