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 太一家曰大吉。辩 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 :‘避诸 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