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