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 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 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 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 ,闻即恚 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