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 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 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坐之 ,及为收帑 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 不能自治, 故为法以禁之。 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悫 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 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 之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 之?朕未见其便, 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 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 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