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