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南王 喜复故城 阳。上怜淮南厉王废 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陵侯 安为淮南王,安 阳侯勃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 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地, 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