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