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