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