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 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 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 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