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