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