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