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