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