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 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 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 二男以上不 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 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 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 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 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 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 臣妾衣服以 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