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