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 夫,颇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