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 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