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 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 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 ,募民有能徙置北 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 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