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