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