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