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