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 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上悲 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