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 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 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。重耳 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 侍者在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其 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 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 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 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