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 居西垂宫。 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猎 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 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 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 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 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