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