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