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 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