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 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 子迁数恶被於 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 禁後,被遂亡至 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 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 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 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 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 伺汉公卿,公卿 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 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 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 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 南中尉,乃举兵, 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 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 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 ,王视其颜色和 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 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 安拥阏奋击匈 奴者雷被 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 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 王,诏弗许。公 卿请削五县,诏削 二县。使 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 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 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 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 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 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 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 王削地之後,其 为反谋益甚。 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 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 ,以为妄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