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 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 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 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 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