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