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 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 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