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 所敬,而灭其所丑 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;自勇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;自多其力 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 事与同计,誉异人与 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 。有与同失 者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大忠无所拂悟,辞言无 所击排,乃後申其辩知焉。此所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 得旷日弥久,而周泽既 渥,深计而不疑 ,交争而不罪,乃明 计利害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身,以此相持,此说 之成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