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 ,重耳安之。 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 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 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 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 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 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 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 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 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 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