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