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