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 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秦,因以瑕 衅,以辅始 皇,卒成帝业,斯为 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 斯知六之归,不务明 政以补主上之缺, 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 酷刑,听高邪说 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 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 斯极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 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 斯之功且与周... 更多 >>